金色皮衣,金色尖顶的皮靴,金色皮裤。
整个人都散发着金灿灿亮闪闪的光芒。
白鹿看着这人,眼角都不免有些抽搐。
太怪异了,应该说又丑又怪。
白鹿还是有些美癖的,虽然没到强迫症的地步,但对于美学多少还是有点考究。
而面前的这个人,真的是狠狠的冲击了白鹿的审美。
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。
那就是……土鳖。
这一身装束,未免也太土了,简直像是乡村里面出来的暴发户,只知道穿金戴金的!服装审美垃圾到了极点!
哦,不止是穿着,就连脸都金灿灿的涂满了厚厚的金粉,整个人都像是被金色包裹。
不过金色就算了,偏偏它穿着的款式还是那么的另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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