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他的计划中,拟组建的乡勇队,应在七百五十人,加上他自己的二百五十人,凑一个千人队整。
放在以前,这麽多的人都当得起一句校尉了。这数字可不是他为了凑整好看满足虚荣心想出来的,之所以定这个标准,理由有二:
其一,奕乡目前暂算五千户,按一户三人估算,那麽就是一万五千人口,他以前看到过一个文献,除了秦朝徵兵率高达25%之外,商周为近10%,其余各个朝代均在5%左右。
既然各代不约而同的选择二十徵一的b例,肯定是有一定的道理的,在自己吃不准的情况下,沿用是个不错的办法。
其二,他此次主要是以训练为主,不会影响农忙,b府兵制还宽松,在这种制度下,沿用二十徵一的b例对各户的负担较小,对各户的正常运转无碍。
这些乡勇他打算五百人为长矛兵,二百五十人为刀盾兵。
为什麽没有骑兵?
没马!
而且骑兵以现在的马具条件,也不是一两年能练出来的。
为什麽没有弓兵?
用不起……
弓兵练习的时候,对於弓的损耗率颇高,而一个合格的弓,造价并不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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