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到云峰的微聊上仍觉得不够,又打了个电话,详细的说了一番。
热情得有点不真实了都。
才出了一首歌而已,至于吗?
云峰想不通。
但他倒是把陈橙发过来的合约看了。
“真下血本啊。”
这是云峰给这份合约的评价。
签约费给的不多,但像是在分成、合约年限、解约赔偿上做出了非常大的让步。
在蓝星上,公司和艺人之间的利益分成一般是“七三”。
一些当红明星在约满后续约时,有些比较良心的公司考虑到明星正在当红期间能够带来巨大的利润,所以会主动降到“五五”,甚至可能出现“三七”。
某传媒公司高层表示:“有些公司甚至为签约大牌不惜血本,原因很简单,大牌明星的名气会让这家公司在短期内名气大增,公司也许在她(他)身上赚不到钱,但其他演员会慕名而来,多签几个正在上升期的演员,利润便可观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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