迟念觉得自己这辈子做过最离谱的事,就是现在这件。
晚上九点半,S大男生宿舍11号楼308室门口。她站在那儿,抱着一台笔记本电脑,脸颊烧得像刚从桑拿房里出来。
“你能不能别抖了?”室友林昭昭的声音从蓝牙耳机里传来,“你就当是去修个电脑,修完就走,懂?”
“他……他不在吧?”迟念的声音几乎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。
“许洲说了,季时越今晚去校学生会开会,九点才散会,你现在进去正好碰不上。”林昭昭的语气带着一GU“恨铁不成钢”的劲儿,“迟念,你躲了人家三年了,连修个电脑都不敢跟他打照面,你到底打算躲到什么时候?”
迟念咬着下唇,手指捏紧了电脑包的提手。
三年前的那个夏天,高中毕业典礼结束后,季时越把她堵在教学楼后面的梧桐树下,低着头,眼睛里带着她从未见过的认真,说:“迟念,我喜欢你。”
她当时做了什么来着?
——跑了。
连回话都没回,转身就跑,跑得bT育课800米测试还快,鞋都差点跑掉一只。从那以后,她再也没敢正眼看过季时越。
后来两个人Y差yAn错考进了同一所大学,她计算机系,他法学院。校园说大不大说小不小,三年来她躲得辛苦,愣是没跟他说过超过三句话。
直到今天,她的发小许洲——好Si不Si是季时越的室友——打电话来说宿舍的台式机蓝屏了,明天要交论文,十万火急求她来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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