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(下称奴隶)不但需要服侍乙方(下称主人)的生活起居,还必须成为乙方的发泄工具,成为任何乙方想要甲方变成的物品,同时甲方必须遵守以下条款:
奴隶专用条款及行为规范。
01、即日起称乙方黄遨为‘主人’,自称‘__奴’或‘母狗’。
02、奴隶必须把自己当成是主人的玩物并服务于主人,任何时候服从主人的任何命令。
03、奴隶必须按主人的规定穿着,若无特殊命令,可仅穿丝袜及高跟鞋(注:鞋跟不得低于10cm)或一丝不挂,并佩戴项圈及其他规定或被允许的饰物(如:脚环、手链、戒指、耳环、乳环等。)。
04、当无其他人在场时,奴隶在主人面前要保持下跪或跪趴姿态,除非有主人的命令,否则不得起身。
05、奴隶全身属于主人,奴隶在主人面前没有任何地位及权力,任何事情必须请示主人。
06、奴隶犯错时,主人可以任意处罚奴隶,奴隶必须接受处罚。
07、主人可以按自己意愿任意对待奴隶,甚至任意鞭打、折磨奴隶,奴隶必须接受并向主人道谢,而不得有任何反抗。
08、奴隶在任何情况下,若未经主人允许都不得有任何性的释放或达到性高潮;必须永远放弃自主性高潮的权利,除非主人允许奴隶高潮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