胸腔里的热流不再是单纯的羞耻,而是夹杂着某种安定的甜腻。

        无论这场猎奇的关系如何扭曲,程曦的心始终有一块属于我——就像修复古籍时揭开霉斑下的墨迹,那片纯净从未褪色。

        接下来几天,我和程曦的交往依旧恩爱。

        周末清晨,我们并肩走在银杏大道上,她穿着黑色吊带裙,马丁靴踩着落叶咯吱作响,裙摆下雪白的大腿在阳光下泛着蜜釉光泽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踮脚摘下一片金黄的银杏叶,插进我的衬衫口袋,指尖擦过我的锁骨时带着灼人的温度:“亲爱的,做个书签吧,夹在你的《齐民要术》里。”她歪头轻笑,耳垂上暗红的流苏耳环晃得我心慌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低头吻了吻她的额头,鼻尖嗅到蜜柚香混着汗水的咸涩:“好。”我牵着她的手,掌心贴着她光滑的玉手,细细抚摸着她的掌心纹路。

        路过的学生投来艳羡的目光,有人低声惊呼:“那不是抖音那个网红美女吗?”可她只是倚着我的肩,毫不在意旁人的视线,像只餍足的小猫,慵懒而亲昵。

        周一午后,我在图书馆古籍区埋头自习,线装版的《资治通鉴》摊在桌上,银杏叶书签夹在书缝间,泛黄的纸页散发着墨香与霉味。

        程曦的电话突然打来,背景音是田径场上的风声:“老公,我刚跑完三千米,晚上一起吃饭吧?”她的嗓音带着运动后的微喘,我脑海中浮现她跑道上飞驰的模样——白色运动服被风灌满,马尾辫像一柄劈开阳光的利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,我六点去接你。”我合上书,嘴角不自觉上扬。

        挂断电话后,我打开手机银行,确认那五十万已存入定期账户,年利率不高,却稳妥得像程曦对我的心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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